周家斌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原标题:广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斌审被判桂林市委原书记周家斌受贿案一审宣判
6月29日,无期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徒刑副主任,斌审被判桂林市委原书记周家斌受贿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无期法院认定周家斌犯受贿罪,徒刑判处无期徒刑,斌审被判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无期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徒刑对追缴在案的斌审被判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无期
犯罪事实查明
经审理查明,徒刑2009年至2024年间,斌审被判周家斌利用其担任南宁市委常委、无期副市长,徒刑北海市委副书记、市长,桂林市委副书记、市长,自治区住建厅党组书记、厅长,桂林市委书记,以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等职务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工程承揽、资金拨付、职务晋升等方面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98亿余元。
法院判决理由
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周家斌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受贿数额特别巨大,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予严惩。
鉴于周家斌具有以下从轻处罚情节:
* 具有重大立功表现;
* 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
* 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
* 认罪悔罪,积极退赃;
* 涉案赃款赃物大部分已被追缴。
法庭据此依法对其从轻处罚,作出上述判决。
庭审情况回顾
据悉,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3月26日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庭审过程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周家斌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意见。周家斌作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群众共40人旁听了庭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