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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岁工人在工地被砸断手指,诉讼胜出后3.7万元赔偿款却5年难兑现!受伤次日,股东千万股权1元转让

来源:星锐云联资讯网   作者:时尚   时间:2026-07-17 05:18:36

55岁的岁工手指诉讼胜出伤次河南籍农民工陈景跃未曾料到,2021年秋在重庆某工地因意外被丝盘砸断手指后,人工日股他竟要开启一场长达5年的地被东千艰难维权路。

尽管仲裁裁决、砸断转让诉讼判决均支持其诉求,后万法律程序上他步步获胜,元赔但至今,偿款他仍未拿到应得的却年权元3万余元工伤赔偿款。

55岁的难兑河南民工陈景跃在工地被砸断手指

工地意外致残,3.7万元赔偿款沦为“空头支票”

近日,现受河南漯河农民工陈景跃向媒体披露了其工伤维权的岁工手指诉讼胜出伤次坎坷经历。

2021年8月,人工日股陈景跃从河南漯河前往重庆,地被东千受雇于重庆金龙通达旋挖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龙通达公司”),砸断转让在綦江区奥源水晶城19号楼工地担任焊工,后万从事混凝土浇筑作业。

2021年9月25日上午10时20分许,陈景跃在浇筑混凝土接管作业时,不幸被丝盘砸伤左手,随即被送往重庆长城医院救治。医院诊断显示:左手环指末节完全离断伤、末节指骨远端骨折。住院3天后,陈景跃出院。

医院住院报告

据记者了解,2022年1月,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正式认定陈景跃所受伤害为工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为十级伤残。

当地社保局认定陈景跃为工伤

2023年初,陈景跃申请劳动仲裁。2023年3月,重庆市綦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仲裁调解书》。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申请人(重庆金龙通达公司)向申请人陈景跃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交通费、护理费和鉴定期间生活津贴,共计37,356元,分三期于2023年6月20日前付清。

调解书同时约定:若逾期未支付,申请人可就剩余款项申请强制执行,且被申请人需额外支付违约金7,000元。

然而,协议达成后,陈景跃陷入了长达5年的维权与等待之中。

申请强制执行无果,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

此次伤残彻底改变了陈景跃的生活轨迹。此前他常年在外务工,受伤后几乎无法再从事重体力劳动,多年居家休养,收入来源几近断绝。“家里一直靠我挣钱养家,孩子刚上大学,手指头没了一截,重活干不了,家里日子一下子就作难了。”陈景跃感慨道。

2023年5月,因对方企业未按约定支付首笔赔偿款,陈景跃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陈景跃的代理律师、重庆合智律师事务所李蒙恩介绍,法院出具的《结案通知书》显示,经法院查封、冻结及多方排查,除两笔尚待另案分配的远期应收工程款外,未发现金龙通达公司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2023年9月,法院将该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图为调解书内容

“调解书生效后公司拒不支付,执行阶段却查不到任何财产。公司可能存在恶意转移财产或逃避执行的情形。”李蒙恩分析指出。

关键线索:工人受伤次日,千万股权1元转让

执行陷入僵局后,李蒙恩在梳理公司工商登记信息时,发现了一条与工伤事故时间高度吻合的关键线索:股权变更

工商资料显示,金龙通达公司成立于2019年2月,注册资本2,000万元,初始股东为祝某(认缴980万元,持股49%)和蔡某(认缴1,020万元,持股51%),认缴出资期限至2039年。

涉事公司工商登记信息

然而,在陈景跃受伤后的第二天,即2021年9月26日,原大股东祝某便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10万元认缴股权以1元价格转让给李某某,将其持有的970万元认缴股权以1元价格转让给蔡某。

半年后的2022年3月,蔡某和李某某又分别将所持的1,990万元和10万元股权以0元价格无偿转让给刘春梅。至此,公司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刘春梅成为唯一股东兼法定代表人。

这一系列操作在法院判决文书中均有佐证。两轮转让完成后,原始股东全部退出。李蒙恩认为,这一时间线指向性极强:工人9月25日受伤,股东9月26日即签署转让协议,近千万认缴股权作价仅1元,随后又0元无偿转让。无论从时间节点还是交易价格来看,均极不寻常。

追加起诉四名股东,法院缺席判决逐一追责

2025年6月,陈景跃将公司现任法人刘春梅及前三任股东一并诉至江津区人民法院,请求四名被告在各自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欠付的工伤赔偿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据悉,四名被告及金龙通达公司经法院合法传唤,无一到庭,也未提交任何书面答辩意见。法院依法进行了缺席审理。

“传票都送到了,没一个人来。”陈景跃无奈地说。

2025年12月16日,江津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
1. 刘春梅作为公司现唯一股东,未能举证证明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相互独立,应对公司全部案涉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 祝某、蔡某、李某某作为原股东,在从未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况下,以极不合理低价或无偿转让股权,应在各自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其中,蔡某在1,990万元范围内、祝某在980万元范围内、李某某在10万元范围内。

图为一审判决

从工伤认定、仲裁调解,到申请执行、追加起诉全部股东,陈景跃在法律层面步步获胜。但近5年过去,3.7万余元的工伤赔偿款仍停留在纸面上。

此外,记者获悉,今年5月,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传来消息:陈景跃申请执行祝某、蔡某、刘春梅、李某与公司有关的纠纷一案,该院已于2026年5月8日立案执行,后续案件进程值得关注。

法院传来的消息

“法院判了他们公司该赔,但之前开庭时人都联系不上,钱到底啥时候能到手,我心里没底。”陈景跃表示,他不打算放弃,“这是我该得的(赔偿)。”

截至发稿,记者多次拨打重庆金龙通达公司登记电话及企业法人联系方式,均未能接通;发出的采访短信也一直未获回应。

来源大河报
编辑郭智杰
审核罗祎 王晨郁
校对叶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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