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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盗佛像疑现身北京观复博物馆”,海口文物部门独家回应

来源:星锐云联资讯网   作者:探索   时间:2026-07-17 05:43:39

2000年4月30日凌晨,被盗部门海口五公祠佛祖庙内一尊宋代铜佛像离奇失踪。佛像复博时隔26年,疑现这尊国家一级文物疑似现身北京观复博物馆展厅。身北7月1日,京观网民发帖指出该馆藏品与海口失窃佛像高度相似,物馆文物迅速引发舆论关注。海口

目前,被盗部门该丢失文物信息早已录入“中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佛像复博数据显示,疑现被盗佛像铸造于宋末元初,身北高1.3米,京观重约100公斤,物馆文物特征为头顶有洞、海口右下部残断。被盗部门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证实,国家文物局与公安部已正式介入调查。

海口文物部门:损毁细节高度吻合,全力追索

首发信息的网民向媒体透露,其于去年9月在观复博物馆拍摄了该佛像照片。近日因社交平台出现追讨信息,经比对发现相似度极高,遂发帖质疑“国内著名私人博物馆藏海口五公祠被盗佛像”,引发广泛讨论。

7月3日上午,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文物保护与利用科工作人员向《中国新闻周刊》确认,该市文物部门于7月1日获悉此事后,立即将网传照片与五公祠存档照片进行比对。结果显示:“文物的伤口、损坏部分、造像的服饰、动作、表情,基本上是一致的。”

该工作人员表示,相关情况已上报上级部门及当年办案公安机关,目前国家文物局和公安部均已介入。“文物是20多年前丢失的,我们一直在持续关注。一旦网传情况出现,我们第一时间关注并开展工作。对于丢失的文物,我们肯定希望追回来。”

据平台信息,五公祠文物被盗案由海口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立案。警方工作人员回应称,近日接到大量相关来电,案件正在调查中。

观复博物馆:合法征集展出二十年,申请上级鉴定

针对网络质疑,观复博物馆于7月2日晚发布通报澄清:

  1. 来源合法:2005年,观复博物馆厦门馆开馆之际,在厦门市合法古玩市场征集并购得一件古代铜罗汉像,随后在北京馆展出长达二十年,期间未收到任何官方或私人关于该展品的权属异议。
  2. 迅速响应:7月1日下午,馆方获悉铸铜普庵祖师坐像系2000年海口五公祠失窃的国家重要文物,且与我馆藏品近似。馆方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核查并向国家文物局、北京市文物局如实上报,申请由上级主管部门主持勘验鉴定,依规厘清事实。
  3. 配合调查:观复博物馆强调将履行文物保护社会责任,服从主管部门鉴定结果,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全力配合,维护文物保护法规与社会公共利益。

观复博物馆是经北京市文物局批准成立的新中国第一家非国有法人博物馆,由马未都创办,1997年对外开放。《中国新闻周刊》7月3日多次尝试联系马未都,均未获接通。

案件回溯:保卫人员失职获刑,佛像曾遭日军劫运

海口五公祠位于琼山区海府路,是为纪念唐宋时期贬谪海南的五位名臣而建,属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案发经过
警方勘查显示,2000年4月30日凌晨5时20分左右,犯罪分子使用断线钳剪断五公祠东侧垃圾屋铁门挂锁,经垃圾道潜入院内,剪断五公庙和佛祖庙门锁盗走佛像。警方推断作案人数3至5人,其中两人身高约1.7米,年龄约35岁。案发后,警方曾悬赏5万元征集线索。

司法判决
佛像下落不明长达20余年。法院审理认为,佛像丢失主因是值班保卫人员失职。根据五公祠管理规定,保卫人员值班期间需不间断巡逻,严禁离岗或睡觉。2003年,两名保卫人员因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国家一级文物被盗且无法追回,构成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两人均表示服从判决。

文物背景
被盗的铸铜普庵祖师坐像原位于海口天宁寺,佛像腰带由宋代铜钱连缀而成。五公祠管理处负责人介绍,抗战期间,该铜像曾被日军劫运至广州,意图运往日本,后因日本战败投降而回流海南,存放于五公祠直至2000年被盗。

海口文物部门工作人员表示,2004年五公祠制作了复制品摆放原处,“如果确认是我们被盗的文物,希望能将其带回,观复博物馆也很配合调查。”

专家观点:盗赃物不适用“善意取得”,法律禁止流通

针对“博物馆从古玩市场购得展品是否构成善意取得”的疑问,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霍政欣指出,若证实为被盗文物,博物馆应当归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明确规定,国有文物、非国有馆藏珍贵文物等不得买卖。被盗文物属于法律禁止流通物品,购买者不能依据善意取得制度获得所有权。

司法实践
最高人民法院在“福建章公祖师肉身坐佛像追索案”中明确判决,盗赃文物的买受行为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法院认为,偷盗文物违背原始所有权人意愿,损害程度大于遗失物。根据“举轻以明重”法理,遗失物尚且不适用善意取得,盗赃文物更不应适用。该案例已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库,确立同类案件裁判规则。

最新法规
2024年修订的新版《文物保护法》新增禁止性规定,明确禁止买卖国务院有关部门通报或公告的被盗文物。2017年上线的“中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由公安部与国家文物局联合建立,为打击文物犯罪和追索流失文物提供了关键支撑。

类似案例
* 2025年安徽石狮案:安徽一村庄17年前被盗的一对石狮,在江苏徐州圣旨博物馆被发现。博物馆称石狮购于北京潘家园。因涉案石狮未在平台备案,给认定和追索带来法律障碍,两地官方已介入调查。
* 1994年东魏蝉冠菩萨立像案:该国家一级文物在山东被盗,经交易商之手被日本美秀博物馆收藏。商人称收购时查阅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目录未查到记录。经协商,美秀博物馆无偿归还主权,中方借展至2007年。2008年,该像回归中国,成为流失海外考古遗产协商归还的成功案例。

记者:倪伟
(niwei@chinanews.com.cn)

编辑:杨时旸
责任编辑:许晓娜 UN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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